我市聘请人事工作监督员,全面推行“阳光人事”建设
   
近日,在奉化市人事局会议室,隆重举行了人事工作监督员聘任仪式。这是人事局全面推行“阳光人事”建设又一重要举措。

    为了切实加强人事部门行风和作风建设,接受社会各界对人事工作的监督,特聘请10名同志为人事工作监督员,聘期两年。这些同志来自社会各个行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人事工作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了解、反映、监督人事部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监督人事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是否坚持公道正派、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特别是遵守人事工作纪律、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情况;参与重要人事人才工作,积极宣传人事法规、政策;反映、传递社会各界人士对人事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参与人事监督工作的调研和检查活动,及时传递和参与调查基层单位和群众对人事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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